供求信息 旅游休闲 职场人才 餐饮娱乐 物流认证 培训教育 网上商城 搜遍港城
首页 | 大学城指南 | 新闻资讯 | 教育动态 | 校园活动 | 校园生活 | 网络学院 | 跳蚤市场 | 就业信息 | 在线打听 | 兼职助学 | 论坛
 用户名  @rznew.cn 密码 增强安全性
您现在的位置:新干线>> >> 趣事>>虚拟货币交易将征20%个税 七成网友认为不合理
 
  

虚拟货币交易将征20%个税 七成网友认为不合理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8年10月31日 阅读次数:
 
 

    虚拟货币交易征20%个税 具体方案下周出台

  今后玩家在网上收购和转销虚拟货币,所得收入将要求缴纳20%个人所得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昨日表示,具体缴纳方案下周一将出台。

  此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向国税总局请示,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是否应该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给予回复称,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财产转让所得计征方法为,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反应

  七成网友认为征税不合理

  呼吁建保护虚拟财产法规,提议用虚拟货币纳税

  昨日,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将征收个税的消息披露后,引起争议。

  网上“你认为虚拟货币交易征税是否合理”的在线调查显示,截至昨晚21时,共有3000余人参加投票,其中,70.21%的人认为不合理,认为合理的占24.6%,对此表示“不好说的”占5.19%。

  不少网民对征税表示质疑。一位广东网民建议,“应先建立保护虚拟财产法规”,山东临沂一网民表示,“应该加强行业监管,惩罚那些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

  此外,也有不少网民对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征个税的操作性提出质疑,认为实际操作难以进行。还有网民提出了缴纳形式的建议,北京一名网民提出,“交税的时候也交虚拟货币”。

  对于征税的对象,有网民提出,出售虚拟货币的大头是运营商,还有一些倒卖的商家,应该向他们征税,而不是个人。

  部门回应

  国税总局:网上交易都应征税

  虚拟货币交易征税引发“网店是否纳税讨论”

  昨天,虚拟货币交易征个税的消息,还引发了网上开店是否都应该纳税的讨论。此前,北京已经率先规定网上开店需要办执照,但是被称为是“雷声大雨点小”。

  新民网昨日报道称,对此,国税总局所得税管理司表示,所有取得收入的网络交易行为都应该缴税。“既然是因为卖东西而有了收入,那就是要征税的。”而且还应根据卖家是经营行为还是偶尔转让行为,按不同项目征税。如果是纯粹经营行为,应该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税项目征税。如果是偶尔转让物品,则按照财产转让税项目征税。

  昨日,有一家经营礼品的网上店主表示,如果缴纳所得税,是按企业所得还是个人所得,到底怎么征收,这些也需要明确。 (记者胡红伟)

  背景

  流通虚拟货币达数十亿元

  自2002年腾讯公司推出Q币这种虚拟货币以来,短短几年时间,网易POPO币、新浪UC币、魔兽世界等各种游戏币等虚拟货币纷纷亮相,往往都可以和法定货币有一定的兑换比率。因此也就滋生出了一批兑换的网站,和进行倒卖的商家。资料显示,当前国内互联网已有几十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虚拟货币在流通。

 
  • 上一篇文章:电视台漂亮女主播深夜遭砍 全身10余处受伤
  • 下一篇文章:全球车市或在09年经历"崩盘"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近热点
     
    相关新闻
  • 虚拟货币交易将征20%个税
  • 央行高调监管虚拟货币 第三方
  • 推荐图文
    精彩图文
    特别提醒: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所转载文章如有侵权,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新干线大学城资讯网 | 网站介绍 | 网站导航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日照新干线 日照东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地址:日照市威海路北首 电话:(0633)8788993 鲁ICP备0602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