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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积极稳妥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一个学生、两个导师、三种经历”的研究生培养新模式,着力建设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积极培养创新型人才。
一、务实创新,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为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山东大学于2007年7月研究出台《山东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从2008年起,实施以奖助体系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从而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科学研究的紧密结合,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催化产生更多创新成果。改革以合理配置相关资源作为切入点,逐步形成以学校投入为主,导师给予必要配套,其他相关方面合理分担的基本格局,为实现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较为充足的经费及资源保障。
山东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一,调整研究生学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二,改革研究生招生方式,进一步扩大导师(组)在招生中的自主权,将考核的重点放在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业绩和发展潜能上;三,改革研究生培养体系,包括改革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全面实施以“一个学生,两个导师,三种经历”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四,改革研究生奖助体系,构建由学业奖学金、“三助”奖学金、“三种经历”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构成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二、大力实施“一个学生、两个导师、三种经历”的研究生培养新模式
山东大学致力于培养富有创造力的优秀人才,大力实施“一个学生、两个导师、三种经历”的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实行新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以来,山东大学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获奖博士论文明显增多。
这一新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具有三个鲜明特征:一是,个性化培养与重点培育相结合。新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中的“一个学生”即对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实行个性化培养。为此,山东大学根据博士生的特点重新修订培养方案,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强化对博士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重点支持培育具有创新潜质、有望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生,并专门设立“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保证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的实施。山东大学还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奖”和“优秀人才培养奖励基金”,每年进行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对获得全国、山东省和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是,双导师制培养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培养研究生,是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双导师制是指由指导教师和合作导师为主共同组成的导师组负责制度,合作导师包括校内跨学科合作导师、企业或政府机构合作导师、国内大学或科研机构合作导师、海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导师。为顺利推行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山东大学着力建设三支博士生导师队伍:校内博士生导师、兼职博士生导师、合作博士生导师;进一步修订了《山东大学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出台了《山东大学研究生合作导师遴选办法》,提高了博士生导师的上岗标准和招生条件,加强对新任博士生导师的岗前培训;积极探索导师遴选制度改革,开展了导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自2006级博士生开始,山东大学要求每位博士生导师至少有1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培养,积极鼓励进行跨专业、跨学科的联合授课与合作指导,提高研究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2007年,山东大学第一批聘任的66名博士生合作导师已经上岗。[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