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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征求意见进入最后一天 年底前可能重写方案

 
 来源: 环球时报(北京) 更新时间:2008年11月14日 阅读次数:
 
 

环球网11月14日报道 今天是《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

相关人士透露,针对目前这份征求意见的医改方案,医改小组将在吸取社会各方建议的基础上,重新形成《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力争在年底前推出。

11月12日,国务院有关负责人召集医改小组部分成员,就近期推进医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聚焦医改实施方案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医改主要牵头部门国家发改委,已开始着手制定下一步医改有关工作的时间表。从下周起,医改小组将重新集中,讨论研究出一个更为具体、更具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新的实施方案可能将医改的重点定位到三年规划。此前《意见稿》中的五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也将形成五个配套文件一同颁布。

2006年6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成立由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牵头、14部委(后增添到16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据了解,国务院日前已批准医改协调小组升格为医改领导小组。相关人士表示,小组升格是为后期医改方案的确定及实施作准备,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将更有效地进行梳理。

《意见稿》中对业界普遍关注的如何管办分离,如何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如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未有明晰方向,业界争议较多。“按照协调小组最初的设想,方案基本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具体的措施主要依赖于其他的二十余个配套方案来解决。”一位小组成员表示,目前《意见稿》中略显突兀的“五项重点工作”,也是后来考虑到当前医改工作的紧迫性才加上去的。

“时间已经非常紧了,但协调的难度一定不会小。”一位协调小组成员透露,此前在卫生部召开的一次基本药物制度讨论会,人保部、卫生部、发改委、药企基本代表了不同的思路,“最后,还是需要在妥协中达成共识。”

改革应分阶段进行

据悉,实施方案确定后,将选择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医院进行试点,争取用1到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医改。

但是,业内专家表示,想要在短期内完成医改并不现实,医改必须要分阶段进行。医改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其中涉及到的不仅是部门之间的利益,医生、患者、医药相关行业的利益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效协调。

而在目前医疗领域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第一阶段必须强调国家行政干预。“目前部分医生的个人主导思想已经不是治病救人,而是开大处方药、大检查。另一方面,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评价已经不是产品的质量,而是谁生产的药品价格更低。这些问题已经不是市场能够解决的了。因此国家强调政府主导是必要的。”北京康派特医药经济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李磊说。

“不过,在强调政府主导的同时,必须明确是在过渡期内政府主导这一前提条件。因此,在制度设计上政府一定要留出退出机制的缺口,以及一个市场的准入机制。”李磊说。

不仅如此,在过渡时期内,医改的费用投入仍将以政府为主。近年来,国家在医疗卫生投入方面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预计在明年底全面实施,2008年用于医改方面的财政支出增长到2600亿元左右,预期到2010年达到4000亿~5000亿元之间。

最近国务院推出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这4万亿元的投入中,还将有一部分用于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因此国家投入的总金额将有更大比例的提高。不过,在国家加大投入之前一定要明确哪些领域是一定不能投入的。”李磊说,“在没有有效整合社区、民营医疗机构,以及10000家以上社会药店的情况下,不能加大政府的投入。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在医疗资源缺乏的同时,还面临着大量医疗资源浪费的情况。” (本文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作者:周雪 孙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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